娄星区:“四大保障”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通讯
(相关资料图)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张成玲
5月16日,娄星区大科街道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成功调处首起矛盾纠纷。至此,娄星区城区5个街道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全部运行。
今年以来,娄星区牢牢把握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丰富内涵,强化“四大保障”,配合警务机制改革,推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建设,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。
强化组织保障。区级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矛调中心建设情况汇报,多次到各街道现场调研协调解决矛调中心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,出台了《娄星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工作实施方案》,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为组长,副区长、娄星公安分局局长、人民法院院长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钢城公安分局局长为副组长,区委政法委、区委办、区政府办、区司法局、区人社局、区自然资源局等19家单位为成员的娄星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工作领导小组。
强化队伍保障。整合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资源,把人社局、自然资源局、教育局等10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力量,联合调委会、婚姻家庭纠纷等7个行业性、专业性调委会力量保障调解的专业性,同时,持续发挥乡镇街道、村(社区)人民调解组织作用,城区街道矛调中心均已按照要求配备了至少12名专班工作人员,确保充足的人员力量。
强化经费保障。在区级领导和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推动下,投入专门经费保障矛调中心的场地建设、硬件设施,5个街道和1个乡镇陆续完成了矛调中心场地建设,标准化设置了接待窗口、调解室、档案室等功能室,并悬挂了上墙制度、标语和人员公示,同时,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案件“以奖代补”发放标准的提高,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强化机制保障。在原“三调联动”机制的基础上,创新和完善“八项机制”,即矛盾纠纷预警排查、调处、协同、交办、督办、应急处突、考核奖惩、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,明晰职责,规范流程,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得以整体提升。
通过不断完善多元调解机制,不断畅通警调对接,努力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质效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“第一道防线作用”,3月份以来,娄星区5个街道矛调中心已经化解了133件矛盾纠纷,包括派出所移交的113件,与去年同期相比,矛盾纠纷案件对接时间更短、速度更快,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显著提高。